2024年5月20日

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者表彰采购需求公告


1.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1项目概况:厦门市中心血站近期将开展发放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者荣誉证书工作。根据《厦门市无偿献血基金使用和管理规定》第七条无偿献血工作表彰奖励项目及相应的费用标准,对累计献血达到40、30、20次的个人相应给予金、银、铜奖励,奖励价值限额分别是600元、400元和200元;对志愿者服务星级达到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按一星到终身荣誉奖分别给予价值限额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奖励。对无偿献血促进奖每个单位给予价值限额500元的奖励,个人每人给予价值限额300元的奖励。

1.2采购清单

品目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单价

1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411

600/

2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

363

400/

3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

840

200/

4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

12

200/

5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二星

12

300/

6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三星

11

400/

7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四星

4

500/

8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五星

28

600/

9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终身荣誉奖

6

600/

10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

1

300/

11

2018-2019年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

3

500/

说明:实际采购数量、金额按实结算,相关风险供应商应予以充分考虑。

1.3采购要求

1.3.1货物组合要求

1)预算单价为600元/份、500元/份、400元/份的货物组合必须不低于五种套餐供获奖者选择,每种套餐不低于四种商品,并按下列商品类型自由进行配比:①小家电类、②基础生活必须食品类、③日用品类。商品搭配合理,选择丰富,有营养价值,有安全性能,实用性强。

说明:严禁提供生鲜类食品。

2)预算单价为300元/份、200元/份的货物组合必须不低于五种套餐供选获奖者择,每种套餐不低于三种商品,并按下列商品类型自由进行配比:①小家电类、②基础生活必须食品类、③日用品类。商品搭配合理,选择丰富,有营养价值,有安全性能,实用性强。

说明:严禁提供生鲜类食品。

1.3.2包装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血站标志的设计感定制纸箱,尺寸不低于53cm*37cm*30cm,并且便于快递运输。

2)各个价位的货物组合均要装至纸箱容量不低于80%,并使用填充物,保证运输途中纸箱的称重能力和完整性,纸箱承重不得低于12公斤。

1.3.3运输要求(含全国各地

1)供应商须提供快递宅配服务,并将所有宅配、快递单号及签收单反馈给采购人。供应商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否则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须选择较为专业的快递公司,如ems、顺丰、邮政、京东、圆通、中通、申通、韵达等。

★1.3.4采购范围及质量要求

1)小家电类:日常生活小家电。产品必须拥有3C认证,必须符合我国小家电行业相关规定标准。供应商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否则为无效报价。

2)基础生活必须食品类:米、食用油。食品质量、卫生必须符合我国食品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不含任何违禁物质,粮油食品必须是非转基因类的物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生产日期距发货日期不能超出货物质保期(或保质期)的一半。供应商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否则为无效报价。

3)日用品类:主要指洗漱用品、洗涤用品、纺织用品、家居用品、装饰用品、旅行用品、化妆用品、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日用品质量、卫生必须符合我国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不含任何违禁物质。供应商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否则为无效报价。

★1.4其他相关要求:供应商所报产品应为市场上各大卖场近期仍在销售的产品,且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大卖场的零售价,相同产品若出现提交的清单价格高于大卖场零售价的,经采购人指出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应资格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供应商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要求

2.1总报价为包干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及包装物的生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管、人工费、快递费和印刷费用、保险费、售后服务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2.2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2.3 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统一货值费用比率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2.4各品目号的采购预算为采购人实际支付的价格,采购人按需派单,按实结算。供应商在报价时,以统一货值费用比率进行价格竞争,供应商提供的统一货值费用比率不得低于10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说明:

1)实际货物价值=预算单价×统一货值费用比率(统一货值费用比率=实际货物价值/预算单价×100%)。

举例说明:预算单价为500元,500元费用可在A公司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货物价格之和为750元,则A公司的货值费用比率为:750/500×100%=150%。

3)预算单价=结算单价。

3.交付期及实施地点、要求

3.1交付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寄出

3.2送达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与验收条件

4.1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原产、正宗品牌产品,不得采用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退货;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各种途径积极消除不良影响,包括通过媒体公开道歉等,如同时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负责予以赔偿,采购人同时保留追诉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2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4.3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4.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4.5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货物技术资料,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复核。

5.付款条件

5.1

6.售后服务要求

6.1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报价。

6.2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消费者协会三包法规定执行,送货途中若出现破损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更换,并保证供货进度不受影响。

6.3质保期(保质期)内如果由于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人身伤害事件,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协调解决处理方案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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